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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参与地方立法受关注

发布时间:2018-09-25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近日,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举行。法学院院长徐前权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构建地方法规案起草共同体的荆州实践——以长江大学法学实践教学为例”的主题发言。

徐教授在发言中介绍了长江大学法学院以全面参与荆州市地方立法为切入点开展法学实践教学的情况。徐教授表示,长江大学的法学教育要想有所作为,必须探索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发展之路。近年来,法学院一直坚持走差异发展之路,并初步形成特色:包括培养一线司法实务人员、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的目标特色;关注民政民生、社会救助、地方立法、社会治理、能源环保领域法律问题的内容特色;在荆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后,以全面参与荆州市地方立法的法学实践教学特色。

徐教授介绍,法学院师生参与荆州市地方立法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直接承担起草任务;第二,全程参与立法工作(不承担起草任务);第三,承担立法前期调研。为顺利开展上述实践教学活动,法学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化安排:建立实习基地、纳入培养计划、聘请实务导师、成立研究机构。两年多时间,上述实践教学活动已全面展开:承担起草任务两部、全程参与立法工作3部、承担立法调研项目两个。取得的成果十分可喜,不仅师生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而且《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得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肯定,《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得到万鄂湘副委员长的表扬。

荆州市相关部门也对此给与高度评价。外地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大学在得知上述信息以后,专程到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和长江大学法学院调研考察,了解荆州市地方立法模式和法学实践教学创新模式。

徐教授在大会上的发言,受到与会专家的普遍关注,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陈小君教授给予了高度肯定。(法学院供稿)

(编辑 胡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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