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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我校连续三届蝉联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1-10-15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记者 朱行书)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汉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省委常委黄先耀、阮成发、李春明、吴永文、尹汉宁、范锐平,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苏晓云,副省长郭有明,省政协副主席陈柏槐等省领导出席表彰大会。

会议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尹汉宁主持。尹汉宁宣读了省委表彰文件《关于确认上届湖北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通知》。其中我校被确定为2009—2010年度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这是我校自获得2005—2006年度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以来连续第三次获得此项荣誉,为学校今后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2010年度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校各二级单位深入开展各种“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全体教职员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两年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后勤、学生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对外宣传等各方面工作都呈现出勃勃生机。特别是我校“10•24”英雄集体结链救人英勇事迹发生后,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英雄集体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高尚行为受到社会的高度赞扬,全国各大主流媒体都对此事件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的大量报道。“10•24”英雄集体被命名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并组成报告团赴全国各地作报告,报告团成员还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两年来,长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又有了显著提升。

学校凭籍自身的扎实工作,在本届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确认考核的激烈竞争中成功申报,经省、市两级文明委严格考核,再次被确认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这是省委、省政府对我校2009——2010年度各方面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学校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的又一重要标志。全体师生员工要倍加珍视此项荣誉,再接再厉,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早日把我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做出的新贡献。

(责任编辑 冯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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