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快培育一批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创新,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新格局,学校决定组织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专项支持计划”,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立项以“为时代新人铸魂”为主题,以创新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为目标,以落实“双一流”建设和学校“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为重点,坚持“四新”(新机制、新载体、新技术、新平台)提质,旨在实现“五名”(名室、名品、名号、名作、名师)引领,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可视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听党话、跟党走、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为学校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做出贡献。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学校二级单位建设实施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项目。已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的不在支持范围内。
三、支持项目
(一)名室
1.主题:围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育时代新人,针对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重点支持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育人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室。
2.申报条件:主要负责人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具备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固定场所、硬件设施、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有特色研究成果和较好育人成效,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方面有创新。
3.绩效指标:支持期内围绕申报主题举办1个主题育人活动;开展1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实践研究;形成1个思想政治工作品牌项目;形成1个工作案例;申报1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详细说明见附件1)。
(二)名品
1.主题:坚持思想教育与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积极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校园文化精品力作,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创新。重点支持理论武装创新、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可视化建设项目。
2.申报条件: 申报作品应为师生自主创作生产的、创新性高、可推广性强的校园文化成熟作品,包括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多种形式。作品应具有突出的思想性,聚焦时代主题,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育人导向,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手法多样,情感真挚。作品应符合广大师生的审美需求,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欣赏价值,能艺术地呈现、传达、叙述、演绎作品所承载的思想内涵、价值理念、精神力量、文化意蕴和美学品位,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3.绩效指标:支持期内原创作品在线上线下进行推广,形成品牌形象;申报1项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项目(详细说明见附件2)。
(三)名号
1.主题:以提升学校网络育人成效为目标,在推进校园媒体融合、打造优秀网络育人产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等方面,建设具有示范性、影响力的二级单位网络育人平台。
2.申报条件:项目在网络育人方面应具有一定影响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网络育人产品。
3.绩效指标:支持期内参与或承担学校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网络育人重点工作1项以上;参与学校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重要选题联动策划10次以上;所生产的网络新媒体产品至少被学校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采用10件以上;平台年更新量不少于100篇;至少向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等提交4项作品。
(四)名作
1.主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时代新人等主题,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形成具有原创性、创新性的成果,对促进学校育人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申报条件:申报人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和代表作,或有丰富的育人经验和成绩,书稿形式包括理论著作、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普及读物、育人随笔、育人故事等,原则上已形成正式大纲。
3.绩效指标:支持期内形成1部具备公开出版水平的书稿,出版著作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受“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建设项目资助;申报1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项目(详细说明见附件3)。
(五)名师
1.主题: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注重实干、实践和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工作实效显著、作风务实清廉,具有丰富的理论宣讲、实践创新、团队建设和成果转化等经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和网络教育名师,具备组建一定水平团队、组织实施多形式调查研究的能力。
3.绩效指标:支持期内至少在校级层面开展1-2个系列活动(包括专题宣讲或主题系列讲座);至少牵头举办校级层面的工作研讨会、座谈会或交流会1次;至少提交相关研究报告1份;申报1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详细说明见附件4)
(六)委托项目
根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的其他项目。
四、支持形式
学校对入选“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支持的项目,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支持期为2年,立项时拨付5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30%,结项时拨付20%。经费严格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五、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3年“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专项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5),于4月14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发送至694008927@qq.com(WORD版+签字盖章版PDF扫描件,无须提交纸质版材料)。
2.组织评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审,确定立项候选名单,审核委托项目名单。
3.项目立项。由人文社科处下达《立项通知书》,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六、其他事项
1.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本次项目由单位统一申报,个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申报1项,逾期、超额均不予受理。
2.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从项目基础、发展潜力、条件保障等角度,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优先支持促进完成“双一流”建设相关任务要求的项目。
3.强化管理监督。项目立项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协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联系人:汤慧珍,联系电话:0716-8060590。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