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长江大学“温暖长大人物”评选办法》(长大发【2022】3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八届“温暖长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事件发生在评选年度(2020-2022年)内,或者在评选年度内被发现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历届校友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或团体典型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无违规违纪、违反师德师风、违法犯罪等行为。
(二)其他条件
推选人物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体现以下一种或若干特点:
1.能从点滴做起,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以“小事、好事、实事”传递人间温暖。
2.能扎根基层一线,弘扬劳动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能发挥榜样作用,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带动更多身边人向上向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人选阶段(2022年11月18日之前)
1.提名推荐。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校属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人选1-2名,不接收个人自荐。
(二)评选投票阶段(2022年12月16日之前)
2.资格审查。由活动评审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才能参与候选。
3.专家初评。推荐申报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按照事迹感人、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原则,对参与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无记名投票,遴选出“温暖长大人物”入围候选人20名。
4.网络投票。党委宣传部通过校园网发布和公示入围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开通投票宣传专题页面,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网络票选。
5.综合评议。根据专家初评结果,结合师生网络投票情况,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10人(个),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宣传阶段(2022年12月31日之前)
6.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表彰建议名单,对入选个人(集体)授予“温暖长大人物”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7.学校发文表彰后,党委宣传部利用校园网、“两微一音”平台和宣传橱窗、文化墙等阵地,多侧面、立体化展现受表彰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校内营造崇德向善、尚美实干、见贤思齐、敬业奉献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紧紧把握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以德为先,突出实绩。要突出基层、逐级推荐,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每个候选人都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立得住,树得起,叫得响,过得硬。
3.加强宣传,规范程序。在推选过程中,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对推荐人选要进行公示。
各单位要求提供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填写《第八届“温暖长大”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1月18日前将按公文格式排版并加盖公章的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送至东校区6号楼415办公室,电子版推荐表、事迹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温暖长大”申报材料(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383110242@qq.com。
联系人:沈伟正,联系电话:0716-8060716。
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
长江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