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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新视点】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

发布时间:2013-03-11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为了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3月5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高校俱乐部”)建设,3月20日前上报建设方案和2013年上半年沙龙活动计划。

通知指出,高校俱乐部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的重要载体,有四项主要任务:一是举办经常性的大学生创业沙龙活动;二是统筹整合资源,搭建学校创业教育和实践平台、项目孵化平台;三是为大学生提供日常性的创业指导、服务和咨询;四是配合省俱乐部开展工作,承担省俱乐部有关工作任务。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可发展大学生、教师、企业家等为会员。

文件要求各高校从六个方面切实做好高校俱乐部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切实做好俱乐部整体设计和资源整合,明确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就业、教务、科研、学工、团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建设方案。各高校要制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俱乐部体制机制、目标任务、场地经费、创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社团建设等。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制定了奖励机制,将定期开展“优秀俱乐部”评选活动;并把高校俱乐部工作情况作为“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是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沙龙活动。要按照“每月有主题、每周有活动、每天能咨询”的要求,围绕主题制定俱乐部沙龙活动计划。还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建设,充分发挥社团在沙龙活动中的作用。

五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等必修课,把创业教育纳入专业、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制定政策措施,在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要鼓励支持教师自主创业,带领学生创业。

六是加强条件保障。各高校要为俱乐部提供固定场所,开辟专门的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要将俱乐部建设与活动经费列入学校预算。要加强俱乐部工作专班建设,选配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和教师充实工作专班。

据悉,省委高校工委也将高校俱乐部建设列入了2013年“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十项主要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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