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发生火灾,客观上存在着学生人数多,居住密度高,教学及实验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有些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老化等原故;主观上则是由于部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及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而造成的。纵观火灾事故的教训,无一不是“人为”的原因,其主要表现在:
少数大学生认为火灾离自己很远,可能不会在自己身边发生,心存侥幸。在面对学校举行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时,认为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面对一些火灾案例和图片展时,只是觉得很凄惨,却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重视,因而在日常行为中表现得满不在乎。有的认为只要学习好了就行,其它的可以无所顾忌;有的认为消防工作是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
违章使用电器。为图方便或省事,同学们经常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导致电线超载引起火灾。
私自乱接电源。随着学生宿舍电视机、电脑等用电器具的逐步普及,有的同学便私拉乱接电线,增加了线路负荷,加上使用的大多是低负荷的软电线,长期超负荷运行后出现绝缘老化,极易导致火灾发生。
胡乱丢弃烟头。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超过了棉、麻、毛织物、纸张、家具等可燃物的燃点,许多同学对其“威力”认识不足,乱扔烟头,一旦与可燃物接触就容易引起燃烧,甚至酿成火灾。
肆意焚烧杂物。使用明火,最易发生火灾,因为明火实际上是正在发生的燃烧现象,一旦其失去控制马上便会转化为火灾。道理虽然简单明了,但有的同学却常常不以为然,随意在宿舍内焚烧废弃物,最终不仅自食苦果,还殃及他人。
擅自使用炉具。高校宿舍是同学们学习和休息的地方,但有的同学图方便常在宿舍煮面条,还有的将火锅端到寝室里庆祝同学的生日。凡此种种,无一不给校园安全造成隐患,对同学们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
随意燃点蚊香、蜡烛。蚊香具有很强的阴燃能力,点燃后没有火焰,但能长时间持续燃烧,中心温度可高达700℃,超过了多数可然物的燃点,一旦接触到可燃物就会引起燃烧,甚至扩大成火灾。蜡烛作为一种可以移动的火源,稍不小心,就可能烧熔、流淌,或者倒下,遇可燃物容易引起火灾。正因为其具有火灾危险性而被许多高校禁止,但少数同学却置若罔闻,最终酿成悲剧。
不了解电气基本知识。许多大学生对基本的电气知识不了解,往往由于无知而造成火灾,诸如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照明灯距离蚊帐太近、充电器长时间充电等都可埋下火灾隐患。
不懂得灭火基本常识。前面讲述了火灾的三个关键阶段,其中初期火灾是最易扑救的,但部分同学由于平时不注意对消防基本知识的学习,在发现火险火情后,不知如何处理,失去了最好的灭火时机,以致火势发展蔓延成灾。
1、加强消防法规学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一百一十五条,对防火及过失引起火灾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故意纵火最高刑罚是死刑。只有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才会时刻留意身边的火患,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遵守学校防火制度。为了保障同学们的安全,学校制定了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诸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禁止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宿舍使用蜡烛等。绝大多数同学均能规范遵守,但也有极少数同学因为缺乏认识,常常违规而行,导致火灾发生。根据国家消防局统计,发生在校园里的火灾,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占95%。为此,同学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严守校纪。
⑴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救火必须分秒必争,发生了火警,在扑救的同时,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在拨打火警电话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火灾的单位、地点及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并尽可能讲清楚着火对象、类型和范围以便消防队“对症下药”。同时派人在校门口和必经的交叉路等候,为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赢得时间,减少火灾损失,与此同时,应迅速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火灾是恐怖的,但伤亡并非不能避免,在火场中生死系于一瞬间,留下来便是死亡的地狱,逃出去则是生存的天堂。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我们冷静机智地运用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而,大学生平时多掌握一些疏散与逃生的知识显得尤为重要。火灾疏散与逃生的主要方法有:安全出口要记牢;消防通道要畅通;临危镇定辨方向;
简易救护不可少;善用通道非电梯;火已烧身莫奔跑;发出信号求援助;迫不得已跳楼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