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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洪湖市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2-04-0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朱忠敏/文 记者 曾尉/摄)4月9日,长江大学与洪湖市校地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洪湖宾馆举行。校长张昌民,副校长刘在洲,洪湖市市委书记邹太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柏如、市委常委张燕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洪湖市委书记邹太新在致辞中说,签订校地合作协议是非常有意义的大事,长期以来,长江大学为洪湖市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技术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次校地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有力地促进校地双方优势叠加、优势互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校长张昌民在签字仪式上介绍了学校学科发展情况,表示学校将充分发挥自身的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为洪湖市政府、企业和教学机构提供最大的帮助,让校地双方比翼齐飞。

副校长刘在洲与洪湖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柏如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求真务实、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积极推进校地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地方和学校的共同发展。

签字仪式后,我校专家分组就具体项目与洪湖市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洽谈。洪湖双马、洪湖井力、洪湖云天工贸、洪湖绿园畜牧养殖场、秀林粮油、大同湖农场等20余家企业、农业合作社与我校达成了诸多合作意向。

(责任编辑 胡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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