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对2022年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对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和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的考核,学校获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等次。
近几年,学校连续被省财政厅评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学校坚持“凡事三有”治校方略,自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学校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根据省里相关政策,计划财务处牵头制定了《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长大校发〔2020〕150号),包括五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了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和质量标准。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强化主体责任,做到工作“有人负责”。通过定期宣贯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反复强调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意识;根据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内容,针对往年工作不足,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质量。三是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工作“有序推进”。按“花钱必问效”的原则,科学制定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做实目标监控,建立定期监控、反馈和预算调整工作机制;做好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单位、任务落实到个人;强化结果应用,建立自评结果公开和反馈机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实际业务工作中,作为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编辑 李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