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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2年第二次科技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12-05-04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5月3日下午,我校2012年第二次科技工作例会在校就业指导中心召开。会议由副校长刘在洲主持,科学技术处全体工作人员,计划财务处相关人员,各教学院系、一工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主管科研的领导、科研秘书及部分教师参加了会议。

科学技术处处长周思柱主讲了《关于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说明》和《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包括修订背景、修订指导思想、修订工作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调研情况、具体修订说明与总结、发展基金的用途等方面,详细讲解有关要点,强调“科研新政的修订有利于增强我校科研能力,提升长江大学的整体竞争力”。

科学技术处常务副处长李兴祥通报了今年前几个月的科技工作情况,安排了近期科技方面的主要工作。他指出,前段时间在大家的共同的努力下,完成了13项工作,主要有: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60项,科研新政策的修订和颁布,科技下乡,组织或参加六大学科群研讨会议,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及报奖培训,组织召开了5次科研成果鉴定会等。近期主要工作有:湖北省政府科技奖励的申报,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中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的申报,湖北省科技厅项目的申报,配合人事处启动优秀青年教师科研支持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跟踪等。

刘在洲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希望全校科研工作者要统一思想,积极贯彻修订的三个科研管理文件。三个文件的出台,旨在科技创新,增强科技实力。这是经过科学技术处两届领导、历时两年、通过调研全校二十五个院系、走访十多所高校,经过校长办公会研究出台的新政。为了科技创新,提高科研实力,科研新政规范了科技管理,更加合情合理,要求科研院长组织院系人员全面学习,认真领会贯彻三个文件的精神。在科研上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今年,我校在社科类的国家社科基金开了个好头,值得肯定,第二、三季度是科研黄金季节,要抓研发、促产出,动员科技工作者要重视成果的研发与推广,按照科技处的整体安排,力促各项科研工作上新台阶。(科技处供稿 记者 曾尉/摄)

(编辑 一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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