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易丹)10月16日上午,我校启动生活指导室建设工作。经答辩评审投票确定,经济学院、城建学院、教育科学系、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作为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生活指导室的建设是省教育厅《湖北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达标中心建设与评审标准》的要求,也是我校学生事务处2013年的工作要点之一。
生活指导室设在学生聚集的场所,如住宿区、教学楼、办公楼等,依靠心理咨询师、学生工作干部、专业课教师等师资,为学生解决由于发展性困惑、情感性困惑和现实性困惑而导致的情绪、认知和行为等问题,从而达到加强师生有效沟通和促进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消除学生因为社会偏见、心理羞涩、自卑胆小等原因而不敢进行心理辅导的现象,同时更大限度的整合学校和社会可利用的教育资源,最终为学生的身心成长、成人成才做好服务和提供心理支撑。
首批试点立项建设单位将负责生活指导室日常管理、专家聘用、教育宣传、指导服务等工作,学生事务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则负责生活指导室的制度设计、硬件配置、技术支持、业务督导、扶持办法等。
(编辑 一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