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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财政拨款专项执行情况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4-05-0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5月8日下午,学校在6教205会议室召开财政拨款专项执行情况通报会。校领导朱业宏、张昌民、刘在洲、周思柱,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国资处等10个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机械学院、农学院等承担财政专项任务的20个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武汉校区通过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刘在洲主持。

会上,计财处副处长肖品龙通报了我校1-4月财政拨款专项支付进度、2013年财政拨款专项执行率及2012年财政拨款专项余额,并对省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加强我校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做了说明。副校长周思柱对专项经费做好时间节点控制,加强沟通与警示发表了意见。党委书记朱业宏、校长张昌民作了重要讲话。

校长张昌民讲了五点意见。一是各单位要仔细研读并吃透省发文件精神及内涵,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费使用要经得起审计,公款使用要符合规定,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按预算项目的内容及进度使用经费。二是预算执行效果不太好。有些项目计划性差,进展缓慢;有些项目,随意变更资金用途,存在较大财务风险。三是要采取得力措施促进预算执行,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与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挂钩。今年要召开学校年度财务工作会议,学习宣传财务管理文件精神。四是强化财务纪律。学校今后要逐步统一采购,对材料、耗材、复印打印、公务用车等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规定项目使用经费,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院系创收经费中发展、福利、奖励经费按规定执行。五是计财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省厅支持。同时对项目资金要建立警示制度,及时通报预算执行进度。

党委书记朱业宏强调,要制定科学准确的预算;根据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明确的资金用款计划;及时执行每年的预算;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审计,并将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副校长刘在洲在会议总结时,要求全校各单位要认清形势,了解新政;转变观念,增强意识;贯彻精神,落实政策;部门督办,搞好协调;明确责任,兑现奖惩。(计财处供稿 记者 曾尉/摄)

(编辑 一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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