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04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记者 胡红霞)近日,学校发文,批准设立“长江大学生物医药研究所”等40个科研机构为2014年度校级科研机构。
此次科研机构的设立是根据《长江大学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院系申报,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函评、会评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最终成立。
(编辑 胡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