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20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近日,湖北省职改办发文,同意调整我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范围。从2014年起,我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可承担本校内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三个学科教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长期以来,尤其是自2001年组建湖北省高校教师(长江大学)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来,学校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完善,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评审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了职称评审的学术导向和有效激励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了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是衡量一个学校办学水平和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增设,必将有力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上新台阶。(人事处供稿)
(编辑 胡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