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长江大学新闻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大要闻 >> 正文
长大要闻

党委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 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06-0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记者 康群/文 徐健剑/摄)6月8日,2017年党委中心组第四次集中(扩大)学习会在12教405报告厅举行,邀请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段绪光作题为《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高校宗教工作》的专题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段绪光介绍,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2016年12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高校工委、省民宗委联合举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

段绪光的报告,包括三部分,一是认清新形势,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二是领会新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三是把握新要求,切实做好全省高校宗教工作。通过三部分,段绪光全面解读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了世界宗教形势和我国宗教形势,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对做好高校宗教工作,他强调重点抓以下几点:切实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强化阵地建设;切实抓好政策法规落实,强化依法治校;切实抓好师生队伍建设,强化以人为本;切实抓好高校自身建设,强化固本培元。

副校长、统战部部长李家宝主持报告会。报告会结束后,李家宝还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准确传达会议精神,系统组织师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书记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意识形态责任书的各项职责,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全体校领导,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学生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全体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听取报告。武汉校区参会人员在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同步视频直播学习。

(编辑 胡红霞)

新闻排行榜

推荐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