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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发布时间:2017-12-26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记者 吴俊)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我校获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2003年以来,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尊重学生、尊敬学者、尊崇学术”的办学理念,传承合并前四所高校的优良传统,以星级文明细胞创建为抓手,弘扬“广纳百川、推陈出新、润泽万物、百折不回”的“长江精神”,打造“长江品牌”,致力于建设历史底蕴、民族气魄和时代特点相结合的校园文化,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学校连续5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先后获得“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两访两创活动先进学校”、“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湖北省十佳书香校园”等称号,已累计为祖国培养39万余名合格的建设者。10•24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全国道德模范赵传宇、王林华,残奥会冠军江福英,中国工程院院士邓运华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此次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文明创建工作,分别按照高校、中学、小学三个类别的文明创建标准开展建设和评选表彰。高校文明创建工作,一是以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依据,执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二是创建内容由8个方面调整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6个方面;三是不再纳入文明单位评选,而是参加文明校园的评选,获评后命名表彰为“文明校园”。

(编辑 胡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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