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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对专职学生工作干部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12-12-11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易丹)12月7日至8日,我校在东校区11教学术报告厅举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吴才智博士分别以《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现、觉察与帮助》和《大学生的自杀与预防》为题开讲,城建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张科介绍了院系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经验。

在“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现、觉察与帮助”的讲座中,吴才智博士指出,是我们对自身所经历的困难情境的情绪反应状态而不是事件本身导致了心理危机,而事实上心理危机可以影响到每一个人。吴博士用鲜活的案例分析解释了心理危机产生后的表现,例如持续不断地悲伤,流泪,无缘无故地哭泣;无缘无故地生气或与人敌对等;过分的恐慌、焦虑;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成绩下降等。吴博士还介绍了心理危机干预的十二类重点人群,并向学生工作干部传授了援助策略:表达关心、倾听、耐心、冷静、接纳、理解、支持、陪伴等。

关于“大学生自杀”这个颇为敏感而沉重的话题,吴博士首先通过问卷的形式一一破解人们对“自杀”的误解。吴博士指出,自杀事件一般都是有先兆的,是可以预防的。除了少数冲动型自杀案例,多数自杀者都是问题累积导致的,是仔细考虑后才实施的。多数向人吐露自杀念头或者常开玩笑说想要自杀,其实就是一种求救信号,希望以此获得关心和帮助。中国60%以上的自杀者都有精神障碍,所以需要进行及时有效的医学评估和药物治疗。对怀疑有自杀企图的当事人应明确、具体、深入地询问其是否想要自杀,这并不会像担心的那样引发其自杀行为,反而是一种关心和帮助;对于好友的自杀想法和行为,不能一味地保密;不要用理性的争辩使当事人明白并放弃自杀企图;有自杀未遂史的人是自杀的高危人群等。随后,吴博士介绍了自杀的言语和行为上的征兆以及如何帮助有自杀征兆的人。

学生事务处副处长王丽说,希望能够通过此次培训有效的提高学生工作干部的心理健康及危机干预意识,增强对学生心理应激反应的敏感度,掌握大学生心理危机特点和危机干预的基本知识与技巧。

(责任编辑 胡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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