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
根据《长江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11月政治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专题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习近平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3.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 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4.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5.《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理想信念 补足精神之钙》
专题二:党史学习教育
6.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7.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
专题三:建设清廉校园
8.国家监委制定第一部监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
9.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长大建设的实施方案
其中,黑体加粗项为集体学习内容,其他项为自学内容。
二、学习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以及研讨活动,确保学习效果。
2.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教研活动、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
3.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并安排党建秘书将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单位网站主页上,同时将新闻链接报党委宣传部(邮箱:694008927@qq.com)。
4.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要督促党员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开展自学。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