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6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共放假3天。4月4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不扎堆、不聚集;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