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100亿支持百所地方高校建设重点支持14所地方高水平大学
“到2020年,中西部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建成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今天,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正式向社会公布。
该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西部地区高校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目前,普通高校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均接近全国的2/3。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中西部高等教育仍存在着国家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数量相对偏少、学科专业设置和师资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强、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将“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列为集中力量实施的37项重大发展项目之一,并启动这一全面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综合性计划。
提升办学条件:100亿投入地方高校
作为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启动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着重解决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设施和办学条件滞后问题。
据了解,工程以5年为一个周期,在2012—2015年的一期工程中,将投入100亿元支持100所中西部高校建设,覆盖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获得支持的全部为地方本科高校,部属院校不在其中。
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对每所纳入“工程”建设的高校给予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中西部省级政府设立省级专项资金,中部地区省级政府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中央与地方6∶4的比例安排;西部地区省级政府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安排。西藏自治区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安排。
扩大优质资源:重点支持14所地方高水平大学
为进一步扩大中西部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振兴计划将启动实施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
在“十二五”期间,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3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支持每个省份建设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
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这些高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给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将比照直属高校,从人才队伍建设、招生计划、学位授予、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相关省份将把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予以重点建设。
增加入学机会:东部18.5万招生名额投放中西部
“扩大中西部学生入学机会”是振兴计划十大主要任务之一。据教育部高教司负责人介绍,今年新增的本科招生计划将主要用于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升学压力大、农村考生多的中西部省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全国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8.5万个名额,由东部高校招收中西部考生。
与此同时,今年扩大了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属高校。
此外,还将在中西部地区特色学科专业研究生招生、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等方面,适度扩大机会,给予倾斜支持。
强化人才队伍:多项计划优先支持中西部
“孔雀东南飞”的人才外流现象一直是困扰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难题。为此,振兴计划努力创造条件,为中西部吸引并留住人才。
计划明确提出,“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项人才计划实施过程中,将优先支持中西部高校。“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将向中西部高校倾斜。
与此同时,还将通过支持中西部高校骨干教师到东部高水平大学研修访学、实施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支持1万名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到支援高校进修锻炼等措施,提升中西部高校教师素质。
服务区域发展:增强地方高校的造血能力
“突出应用服务、支持区域急需、强化特色发展、发挥主题作用、注重分类指导”是振兴计划的五大指导原则。
在获得资金支持的100所地方大学的选择上,发改委和教育部明确提出“学科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特点高度契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等要求。
从加强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着重支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高的学科专业建设,到加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再到推进协同创新、加强应用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振兴计划始终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是中西部各地政府和高校。在中央各部委综合协调、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必须发挥中西部地方政府和高校的主体作用,把‘输血’和‘造血’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资源,综合推进各项改革。”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张大良强调。(来源:中国教育报2013年5月23日)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名单
省份 学校名单
河北 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大学、燕山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山西 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
辽宁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
吉林 长春理工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
长春中医药大学、东北电力大学
黑龙江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
安徽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
江西 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河南 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中医学院
湖北 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吉首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
重庆 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
四川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理工学院
贵州 贵阳医学院、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
云南 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西藏 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
陕西 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
甘肃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宁夏 宁夏大学
青海 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
喀什师范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