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内涵发展,加快教育强省建设进程;将2013年作为全省教育规范管理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基本、提质量、强规范、促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国梦”和“中国梦湖北篇”的宣传教育。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2.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部署,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推进新一轮“三抓一促”活动。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围绕办学条件改善、校园环境整治和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全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美丽乡村校园”。
3.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六条要求和省教育厅八条实施办法,精简会议文件活动,改进调查研究,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厉行勤俭节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落实“五减四制三集中”,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迎接行风评议,以问题为导向组织自查自纠,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建立特邀督查员制度,组织对学校乱收费投诉的暗访查处,在适当范围定期通报各地有关教育乱收费的举报量和典型案例。对各地的行评情况进行监测,定期通报。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4.积极推进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围绕我省承担的国家教育改革试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改革试点动态调整机制,将工作有基础、社会有共识、群众能感知的领域作为主攻方向,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鼓励各地开展教育制度创新,迎接教育部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估。推进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服务全省区域发展战略。落实赣湘鄂三省教育合作协议。
5.推进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型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继续实施部省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成试点高校的章程制定送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探索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启动试点学院改革。根据教育部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安全管理。
6.探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监管新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落实法定“三个增长”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探索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修订和完善高校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积极优化和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研究试行省级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扩大教师出国(境)交流规模,规范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做好外国留学生教育项目建设,推动中小学对外交流,实施大学生游学计划和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三、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8.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500所,创建学前教育示范县。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质量。规范幼儿园管理,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公告制度。
9.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指导、督促各地科学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完成审核及上报备案工作。全省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县市区达到75个左右,再创建一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示范县(市、区)。在部分基本均衡示范县(市、区)开展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
10.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督促各市州建立完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加强计划管理,加强中职招生宣传,落实招生督办通报制度,促进普职协调发展。研究制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推动各级政府制定普通高中化债方案。加强省级示范高中管理,建立省级示范高中退出机制。
11.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中高职衔接和现代职教体系构建,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对话交流机制和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技能高考和技能大赛制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素养提高工程”,加强中职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职业精神的培养。逐步建立职业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和检测体系,探索建立文化课和专业抽考制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开展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县职教中心活动,开展“职业学校企业行”活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12.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实施“湖北省2011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和定期绩效评价,建设好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加强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加强省属本科高校专业动态管理和宏观调控。全面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一批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示范课和公开课。提高高校服务湖北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高校服务湖北评价机制,建设校企对话合作机制,实施省级“一拔尖、五卓越”计划,扩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建设。
13.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承办第十六届全国推普周闭幕式。深入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大力推进中华诵经典诵写讲活动。
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4.整体提高学校德育实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的重要内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高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挥网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培育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加快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制定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三年行动计划,搭建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学习活动监控平台。
15.全面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制定我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保障措施。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校体卫艺工作年报制度。举办全省性学校体育竞赛活动,推进全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中小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常规管理。狠抓中小学音乐美术课程开课率,深入推进“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广泛开展,促进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16.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设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规范教育统计,建立真实准确的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库。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启动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加快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17.加强教育质量监督评估。建立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差异状况调查等指标年度监测制度。委托第三方调查统计机构,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教育招生收费等办学行为调查。将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纳入督导监测范围。发布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8.不断健全和完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深入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国家“特岗计划”。继续公开招聘8000名左右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研究制定全科教师培养方案和配套政策,为教学点培养全科教师。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定期注册和职称改革试点。
19.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组织10万人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集中免费培训2万名。继续实施“双岗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和校长挂职培训计划”。在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的基础上,组建“长江教育研修书院”,培养教育家型教师和校长。
20.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落实国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与“启明星计划”统筹实施,将启明星团队规模扩大到300个左右,加强“启明星团队”管理,提高设岗补助标准。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5000套。
21.完善“比访”工作常态化机制。建立常态化督导制度,每学期对各地比访情况进行一次第三方测评,通报测评情况。建立以教师家访工作的量化考核为依据的教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做学生喜爱的好老师”主题活动。
22.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高校师资国际招聘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特聘教授资助经费标准。支持高校选聘企业家担任“产业特聘教授”,选派250名左右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国内访学。推进和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将教师分为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社会服务型等类型,针对不同类型制定不同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标准。
六、促进教育公平
23.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政策,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指导试点县(市、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
24.完善农村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保障体系。继续在省级示范高中对口招收“飞翔计划”班,督促全省示范高中将80%的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进一步降低普通高中“三限生”的比例。开展省属院校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试点工作,扩大农村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研究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
25.加强高校阳光招生和就业指导。构建“阳光招生网上短信平台”服务模式,免费为考生发送信息。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各批次志愿。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和留鄂就业,认真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帮扶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推动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加强“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活动,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大学自主创业工作。加强新形势下的学校国防教育,做好大学生入伍与毕业生预征工作。
七、加强教育系统党建
26.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筹备召开第21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在高校继续深化“两访两创”活动,完成“三万”活动任务。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指导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和统战工作。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27.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究制订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开展制度、文件廉洁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核。重点加强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基建、教辅和各种重大项目等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扎实推进厅直属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厅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开展工作。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强化督办和目标责任管理。做好档案、保密、编志及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28.维护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基本规范,加强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设施建设,坚持公益性原则办好学生食堂。研究制定《湖北省实施<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演练”和学生心理干预。加强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全力维护高校政治稳定。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认真做好教育舆情汇集和分析,提高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能力。(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