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公益社团,我们要以公益为中心。”这是大学生法律服务团指导老师徐前权叮咛学生的话。
17年前,徐前权教授为了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学生服务社会、关注他人的意识,同时也为学生的就业提供务实经验,他作为发起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综合多方意见,经过实地考察,最终决定成立以推动学生成人成才为目的学生法律服务小组。2003年,该小组正式更名为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
经过努力和发展,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的工作不仅得到师生的高度赞扬,也得到了荆州人民的广泛好评。2004年10月,该服务团被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授予“全省高校学习许志伟活动先进集体”;当年12月,被荆州团市委授予“荆州市优秀社团”,并荣获荆州市人大组织的宪法、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先后被湖北日报、荆州日报、长江大学校报、楚天都市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楚网等媒体报道。2005年与荆州市司法局总工会和荆州市妇联建立了长期合作意向,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今年12月,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被评为全国高校十佳社团,徐前权教授也被评为全国高校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回忆法律服务团成立时的情景,徐前权教授激情四溢:“那段记忆现在依然很难忘,刚成立的法律服务小组,一切工作都在慢慢起步……”随着国家普法活动的推进和2003年国家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面向大众的法律普及活动越来越被重视,徐前权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既可以扩大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又可以更好地服务社会。于是,他积极与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总工会、妇联等单位联系,将局限于校园内的法制活动扩展到荆州市区,进而推广到乡镇。从此,一系列普法特色活动深入到了荆州人民心中,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送法下乡”系列活动。
经过17年的发展,荆州市法律服务团的工作早已步入正轨,并不断向前迈进。如今,徐老师虽然工作十分繁忙,却仍坚持和同学们在一起,帮助学生解决困难。2005年,为了帮助法律服务团的学生顺利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他开着自己新买的车,载着学生一起去下乡普法。为了同学们主办活动时更加顺利,他总是提前和荆州市的相关单位联系好,减少学生的任务量。为了取得更好的活动效果,他还会帮学生做好活动的前期考察。“我们在社会普法时,不仅会遇到一些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的法律问题,也会遇到一些发牢骚、不讲理的人,遇到这些情况,徐老师总会给我们一些建议,让我们感觉到有股力量在支撑。”郭同学说。
17年的坚守,徐前权一直努力帮助学生成人成才。在徐前权的帮助下,学生们越来越优秀。2002级学生韩永胜,是法律专业本科第一届的学生,也是法律服务团更名后的第一届团长。在韩永胜的带领下,法律服务团快速发展,将法律活动从校内推广到了校外,活动影响不断扩大。毕业后,韩同学凭借在法律服务团的丰富经历,顺利考取了选调生,目前在荆州法治办从事着自己爱好的职业。“看到学生的成长,比我自己取得进步还让我高兴。”有次,服务团的一名学生单独接待了一个下岗职工的团体事件,这件事完全由学生自己主导,徐前权只是提供了一些专业上的建议,最后在学生的多方努力下,问题得以圆满解决。“看见学生获得成功后的高兴样,我也感到特别开心。”徐教授笑着说。
“我们这代人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我们有必要做好一些事,回报这个社会。” 刚开始改革开放时,徐教授还是少年,正是因为改革才让他有了上大学的机会,有了从事法律教学工作的机会。“所以,我很珍惜现在为社会服务的每一天、每一次机会。” 徐前权说。
现在,徐前权教授一有时间就会带着学生到校外做法律服务活动。在工作之余,他还坚持不定期的到学生中、到社区、到乡镇为大家义务上普法知识课,为大家解决法律上的疑问。“指导法律社团17年,我对这个社团有了深厚的感情,我不会终止前进的步伐,我会永远行进在这条路上。”凝视远方,徐前权坚定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