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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20年】监督保障执行 清廉长大深入推进

发布时间:2023-02-20 作者: 浏览次数: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高校肩负的政治使命和历史任务。20年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为“立德树人”初心使命、“双一流”大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依规依纪依法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20年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学校改革同步、与学校发展同行,赋能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特色和典型经验。

伴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结构、职责权限也在不断变化,主要以设置监察派驻机构为脉络,大致经历两个发展阶段。

2003年至2020年是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前的时间跨度。2003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2011年机构调整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机关党总支合署办公。2015年机关党总支分离出去,机构仍是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无论是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还是纪委、监察处、机关党总支合署办公,机构设置是1正3副4名中层领导干部职数,主要负责党员及干部的教育、监督、违纪处理,行政监察,受理来信来访和申诉并作出处理和答复等工作。在此期间,发生的显著变化是积极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三转”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从相关议事机构中退出,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不断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体系的建立完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在持续深化推进。根据省委决定和省纪委监委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2019年学校党委启动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2020年9月30日,省纪委监委批复同意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2020年10月19日,学校党委举行监察专员办公室揭牌仪式,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内设机构同步挂牌,标志着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始正式运行。

省纪委监委设立省监委驻长江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纪委书记由省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与纪委合署办公,对省监委负责,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不分管其他工作,专司其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编制9名,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委书记、监察专员1人,中层干部领导职数1正3副,工作人员4人。学校纪委依据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专员办公室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省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被赋予10个方面的工作权限,主要承担6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自2020年合署办公以来,依规依纪依法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涵育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2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双一流”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体系不断优化,机制逐步健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协助职责,注重制度健全和机制完善以保证运行效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近年来,先后制定或协助校党委制定出台清廉长大建设方案、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及政治生态建设实施办法等11份文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仅2022年,按照同级监督有关要求,学校纪委书记实现了与校领导谈心谈话全覆盖,并与69名中层正职开展了面对面廉政提醒。学校纪委还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梳理职能职权,制定权责清单,完善运行流程,建立全链条闭环主责监督工作体系,层层压实管理和监督责任。

政治监督强化突出,政治觉悟提升。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任务。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对政治监督进行研究布置,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监督,发现问题当场纠正、责令整改。近两年围绕立德树人、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巡视整改、“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开展调研监督47次。注重高校教育教学规律与“政治三力”有机融合,围绕学校履行五大基本职能开展系统性调研监督,达到透过业务看政治从而实现政治监督的目的,收到良好效果。

日常监督落实落细,系统集成贯通。注重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协调各方贯通发力、系统集成的大监督格局,抓细、做实日常监督。持续优化与组织、宣传、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督促制定内部管理及沟通协调等流程,持续深化“三转”,不断释放治理效能。2022年推出的清廉长大建设“5384”行动计划共20条举措,聚焦清廉机关、清廉后勤、清廉文化建设及选人用人、师德师风建设、科研经费使用、社团经费管理、招生考试、基建采招和增收节支等开展监督,就有赖于全校一盘棋系统施治,通过不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督促相关部门、二级党组织同心同向发力。同时,强化全周期过程管理,按照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的工作思路,全体校党委常委、校纪委委员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督查,督查结果在全校干部会上公开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闭环管理有效形成。

强化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百遍不如问责一次。近年来,学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4人;运用其他三种形态,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开除公职2人、取消退休待遇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在执纪问责工作中,省纪委监委八室、荆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大力支持,学校纪委追缴追回各类款项为学校挽回经济损失852万余元,充分显现“室组地校”联合办案机制优势。坚持严管厚爱,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推动干部清廉守正、担当作为。近年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699人次,提出暂缓、否定3人次;深入开展年轻干部“八个一”廉洁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和教师扣好从政从教第一粒扣子。

20年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越来越清晰,思路举措越来越精准,治理效能越来越彰显,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从抓党风到组织协调反腐败,再到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从“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到“三项主要任务”,再到现在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与此相适应的反腐败力量逐步整合,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反腐败机构,承担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政治职责,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提升。

反腐败从靠整党整风运动来推动,到靠制度、靠法治来规范,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形成全校上下“同心划船、同向发力”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督格局。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把制度反腐、依法反腐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让法律法规刚性运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格局日益形成。反腐败工作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师生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反腐败从治标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越来越注重政治生态、政治文化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根治腐败。从惩治腐败、清除毒瘤开始,到纠治不正之风、铲除滋生土壤,再到净化政治生态、源头根治腐败,对腐败的认识和治理实践逐步深化,这就是“三不腐”一体推进:既重拳出击、铁腕治吏让人不敢腐,又完善制度、健全法治让人不能腐,还加强思想教育、涵养政治生态让人不想腐,推动反腐败斗争走向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

纪检监察工作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又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越来越注重教育挽救、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根本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运用“四种形态”到注重“三个区分开来”“纠错容错”,力求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清醒正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永远在路上,逐步习惯监督。党员干部普遍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歇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会在监督下干事,习惯在约束中工作,适应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把监督看作是“跟自己过不去”,故意“找毛病”“挑刺儿”,而把监督看作是一种提醒和爱护,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20年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积累形成了宝贵经验。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20年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与学校改革同步、与学校发展同行,在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同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好发挥纪法合力威力。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本质上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2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严肃、认真、具体、持续地开展党的纪律监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厘清纪法界限,坚持纪法协同,注重用好纪法两把尺子,贯通执纪执法,使执纪执法有机衔接、精准实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的保障作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牢牢抓住监督这个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着力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组织监督体制机制,畅通师生举报和监督渠道,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监督主体强化责任,种好“责任田”,站好“监督岗”,建立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责任链”,实现党内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

改革未有穷期,奋进正当其时。近年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坚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离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赋能高校立德树人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持续强化责任,提升治理效能。长江大学作为汉外高校、在荆高校,在省纪委监委统筹领导、荆州市纪委监委日常领导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一体推进“三不腐”,按照“全周期管理”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把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融入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将加强学习研究、规范工作流程,扎实用好“支持保障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将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学思践悟,打造一支敢于善于斗争、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学校全体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定信心、勇毅笃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 李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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