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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统筹做好学校事业发展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就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对照《长江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长大发〔2021〕1号)及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完成年终收尾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客观全面系统地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工作,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注重用事实和数字说话。

2.2022年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对照《长江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任务分解》(长大校发〔2019〕1号),结合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对2022年工作进行精心谋划和周密安排,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工作计划要做到常规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二、材料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和计划是学校进行年终考核、统筹决策的重要支撑材料。两份材料请分开撰写,其中工作总结将编入学校年鉴,工作计划将作为学校工作要点的重要参考。

2.报送材料须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用“一、”“(一)”“1.”“(1)”“①”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四、五层用仿宋体字。

3.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须同时提交。包括:《2021年工作总结》《2022年工作计划》和《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纸质材料须注明执笔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18日前报送。

三、报送方式

1.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学校办公室:东校区6教304室。

2.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249358711@qq.com。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廖鹏程;电话:0716-8060026。

长江大学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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