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长江大学新闻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正文
新闻速递

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我校继续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30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竺正海)“长江大学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及时下载通知落实。”5月29日上午,一条短信在学生事务处资助专干QQ群迅速传播着。这是自2010年3月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到期以来,资助专干QQ群第3次发出这样的喜讯。

由于受到世界经济危机、国家紧缩信贷等财政政策、贷款不良率高等因素影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停滞2年多了。目前,我校是全省唯一继续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高校。学生事务处从维护学校大局,关爱学生发展的出发,千方百计与农行荆州市分行协商,努力为大学生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已经于2011年6月和2012年3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共2553万元,贷款5090人次,这次从农行荆州市分行又得到肯定答复:全力支持长江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额度确保1500万元。

在各类学生贷款工作中,学生事务处始终做到千方百计帮助学生筹钱,解贫寒学子后顾之忧;教育学生千方百计还款,育未来栋梁回报社会之心;千方百计维护学生声誉,呵长大学子未来事业之基。这是三个千方百计的坚持,才有了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好局面。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是学校对学生诚信教育的良好反馈,是学校和农行良好关系的具体显示。

我校尽力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始终践行“不让一个学子因贫困缀学”承诺。一方面,每年通过银校合作开展一系列诚信感恩活动,教育大学生诚实守信;另一方面,建立了完善的贷后管理机制,通过科学的贷款预警,让学生及时了解还款信息,明确还款的责任;摸索人性的贷款“替还”,不因失误让学生背负失信的包袱。多年来,我校诚信教育效果显著,大学生积极踊跃还款。2008年、2009年,长江大学和学生事务处连续两年被湖北省教育厅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和“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教育厅累计奖励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专项资金700多万元。

据悉,本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包括老生补报和新生申请两个阶段,6月底完成老生的材料审核,9月初正式启动新生的申请工作。

(责任编辑 胡红霞)

新闻排行榜

推荐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