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廖作伟/文 记者 王祖琼/摄)3月27日下午,学校在11教学术报告厅召开2013年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暨消防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健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
校领导朱业宏、刘在洲、张万明、刘荣华,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各二级单位行政一把手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与保卫处副科以上干部和各院(系)消防安全志愿者分队队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刘在洲主持。
会上,安全与保卫处处长方先尧对去年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作了回顾和总结,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副校长张万明宣读了表彰2012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并颁奖。安全与保卫处副处长钟国汉就《长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改的依据、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要注意的重点作了说明,强调了修改后的规定责任更明确、任务更具体、问责更严格;安全与保卫处副处长叶长才就《长江大学校园安全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制定的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结果的运用等作了详细解读,强调了齐抓共管是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核心,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吴劲松解读了《长江大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强调了失职渎职必须依规追究,从而降低学校损失和带来的负面影响。
党委副书记朱业宏就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一是明确责任。安全工作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是全校的大事,各级领导和师生员工都不能松懈。二是加强工作。所有工作要制定可行方案,特别是教育要先行;方法要得当,措施要得力;过程控制好了结果一定会好。针对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形势,他特别指出,人命关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校师生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技能培训、习惯的养成。他还反复强调,学生安全要靠训练、靠叮嘱、靠检查。
副校长刘在洲对会议作了总结并强调:一是要学习文件、传达精神。全校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长江大学校园安全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即将下发的《长江大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领会朱业宏副书记的讲话要求,传达本次会议精神,以提高责任认识、明确责任边界;二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特别是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亲自抓,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明确分工与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并与所属部门签订责任书;三是要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特别是安全检查要落实、安全整改要落实。就校园安全问题,他希望大家:看到成绩,正视问题,认清形势;明确责任,理清思路,抓住关键;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会上还与各二级单位签订了“2013年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编辑 胡红霞)